2022/1/20
2022年1月16日,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项目位于安徽省界首市王集镇赵大行政村梁庄自然村。厂区东侧为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侧为水产品、蔬菜转运仓库,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小河。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335316°北纬33.145602°。项目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7m2(10亩),厂房面积2000m2。办公用房及其辅助用房150平方米。购置设备有冲砂机、洗砂机、筛砂机、鄂破、箱破、铲车、破碎机、粉碎机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生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5月,江西曼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020年10月29日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界环行审〔2020〕170号“关于《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批
本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1条机制黄沙与石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完成。
项目于2020年11月9日获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1282MA2TD1LA6L001W。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机制黄沙与石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情况 |
实际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筛分及箱破后的砂进行水洗 |
筛分及箱破后的砂不进行水洗,直接作为成品出售 |
减少产物环节,不属于重大变动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赵大庄行政村吸粪车清运,不排入地表水体。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设备上方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 1 套袋式 除尘器+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料仓密闭、仓顶喷淋设施、厂区洒水、地面硬化等措施进行降尘。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厂区主要噪声设备为喂料机、振动筛、破碎机等产生的噪声。
主要噪声设备,通过车间合理布局,经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
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粉尘及干泥沙、废机油与油桶。
(1)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加水后与干泥沙外售给制砖厂制砖;
(3)废机油与油桶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厂区道路硬化,化粪池、危废暂存场所等已做好防渗。厂区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颗粒物废气处理效率为95.3%。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粉尘排气筒颗粒物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241mg/m3,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
2.厂界噪声
厂界监测点噪声昼夜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的标准限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92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界首市翔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机制黄沙、20万吨石子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规范车辆冲洗系统建设,运输车辆出厂前需冲洗干净;
2.按照环评及批复和其他管理相关要求,完善生产车间密闭负压收尘和其他防尘降尘措施;
3.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待生态环境部门具备联网条件后、及时与其对接联网;
4.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7年修改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理处置工作。
5.规范设施排污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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