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6
2022年7月23日,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位于界首市西城科技园,中心坐标东经115.338957°,北纬33.282933°。
东侧为界首市双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南侧为界首市双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院内厂房;西侧为界首市双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院内厂房;北侧为界首市双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
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约1008m2,其中危废贮存仓库占地面积1008m2,其功能包括称重、分类、暂存同时配套相应环保措施及风险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7日经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备案[2021]4号“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2021年1月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2月8日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界环行审〔2021〕10号“关于《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项目已于2021年5月2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282MA2W5R1K04001V。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为最大暂存量194t,年周转危险废物量6000t暂存设施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界首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暂存危废挥发废气。
危废挥发废气通过车间微负压收集后经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打包机、车辆、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及危废废活性炭(HW49)、废毛毡(HW49)和废UV灯管(HW29)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HW49)、废毛毡(HW49)和废UV灯管(HW29)暂存于本项目相应暂存区内,由运输单位运送至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暂存场所、事故水池等已做好防渗;设1个事故池位于厂区南侧,有效容积180m3;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送至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号:341282-2021-007-L。
2.规范化排污口
废气排污口已安装标识标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69.5%,废气处理设施臭气浓度处理效率为65.9%。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废气排气口非甲烷总烃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1中非甲烷总烃中的标准排放限值,排气口臭气浓度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限值。
4.地下水
根据表 9.3-1监测结果统计表明,3个地下水监测点中,各监测因子基本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统计,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1267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界首市危废收集转运中心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废收集处置。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和台账记录。
七、验收人员信息
附后。
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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