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29
2023年6月28日,界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项目位于界首市大黄镇创业园鸭王大道北侧9号,项目性质为新建。
项目总占地面积5814.28平方米(约合9亩),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814.28平方米。购置烘干筒、振动筛、拌缸、粉料提升机、热骨料提升机及装载机、破碎机、水车、摊铺机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的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界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于2022年12月28号经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2023年4月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界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23年5月19日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界环行审【2023】62号“关于《界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批。2023年6月8日,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91341282790147049X001Z。
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1条水稳拌和生产线建设完成形成年产水稳20万吨的能力,1条建筑垃圾和原石处理生产线建设完成形成年产再生骨料20万吨的能力。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实际投资2000万,其中环保工程投资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水稳拌和生产线建设完成形成年产水稳20万吨的能力,1条建筑垃圾和原石处理生产线建设完成形成年产再生骨料20万吨的能力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接管前,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农肥使用;接管后,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北城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建筑垃圾处理线卸料、给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水稳材料生产线骨料上料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以及物料混合搅拌粉尘。
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粉尘:项目拟在给料机、破碎机、磁选机、振筛机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水稳拌合站搅拌机内搅拌粉尘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8米排气筒(DA003)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筒仓内顶部均设置布袋除尘装置,粉尘经各仓顶除尘器除尘后经筒仓顶部呼吸口排放
车间密闭;设喷雾设备、车辆冲洗装置;选用密闭输送装置进行输送。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厂区主要噪声设备为振动给料机、箱式破碎机、重型振筛机、装载机、磁选机、风机、骨料配料机、螺旋给料机、搅拌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等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通过车间合理布局,经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音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
主要固废为磁选钢筋料、袋式除尘滤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以及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袋式除尘器滤袋及磁选钢筋料出售物质回收公司;
(3)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后做为原料使用;
(4)废机油与油桶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厂区道路硬化,化粪池、危废暂存场所等已做好防渗。厂区已安装监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给料、破碎、磁选、筛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废气处理效率为98.3%,水稳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废气处理效率为98.3%。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粉尘排气筒及水稳拌合站搅拌机内搅拌粉尘颗粒物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夜间两天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114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首市鑫兴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水稳20万吨、再生骨料20万吨项目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工作;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和运行台账记录。
七、验收人员信息
附后。
阜阳三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08209号-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