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1
2023年10月10日,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渔具用品项目位于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光武科技园繁兴一路西段5号,中心坐标东经115.348190987°,北纬33.389626804°。
项目东侧为安徽超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繁兴西一路、西侧为经三路、北侧为七路口村(拆迁中)。项目厂界外敏感点主要为厂界外北侧的50m 处的七路口村(正在拆迁中)和厂界外南侧93m处谢庄,项目区周边无特殊地下水资源。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内目前共有6栋建筑,东侧部分,从南至北为办公楼、3#厂房、4#厂房,西侧从南至北为1#厂房,2#厂房,5#厂房。办公楼1栋3层砖混结构;1#厂房为1层钢结构,东西走向,厂房内东侧为原料库和2条2条再生塑料生产线(已验收)厂房内西侧为原料库和2条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本次验收内容);2#厂房为1层钢结构,东西走向,厂房内设置3条塑料管道生产线、原料库以及成品库(已验收)。3#厂房1层钢结构,南北走向,内设置2条再生塑料颗粒造粒线(本次验收内容)和原料库。项目验收内容为,利用现有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等,建设2条改性造粒线、2条造粒线,形成年产32000吨塑料颗粒的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6月1日经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备案,项目备案编号为2020-341282-29-03-017310。2020年10月合肥绿都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1月12日阜阳市界首市生态环境分局界环行审【2020】172号“关于《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该项目分阶段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于2023年06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9月生产线建设完成,形成年产32000吨塑料颗粒建设竣工,并完成调试工作。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32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设施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023年9月16日,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2023年9月17日,我司委派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和资料收集,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及有关文件资料,我司于2023年9月18日,编制了《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检测方案》。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我司编制的《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检测方案》委托安徽鑫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和9月22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安徽鑫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了该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3091300802Y)。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结合监测数据和检查结果编写了《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厂区工程预总投资额21800万元,环保投资342万元,占总投资1.57%。第一阶段验收工程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4.02%。本次验收工程实际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3.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2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设施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
项目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收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光武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再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1#厂房内改性造粒工序产生的混料粉尘和3#厂房内造粒挤出废气。
1#厂房内混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1#厂房内改性造粒挤出废气处理设施为每台造粒机设置密闭集气室,共设2套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一套1台电捕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根15m排气筒。3#厂房内改性造粒挤出废气处理设施为每台造粒机设置密闭集气室,共设2套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一套1台电捕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根15m排气筒。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混料机、造粒生产线、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及机头废料、废活性炭、油烟尘、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等。
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机头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油烟尘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阜阳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并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厂区道路硬化,化粪池、固废暂存场所、事故水池等已做好防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平均值为99.2%;1#厂房内改性造粒挤出废气中颗粒物经电捕集除尘处理效率平均值为68.3%,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平均值为91.4%;3#厂房内再生造粒挤出废气颗粒物经电捕集除尘处理效率平均值为68.3%,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平均值为91.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1#厂房内改性混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排放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4.8mg/m3;1#厂房改性造粒挤出废气经电捕集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16.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6.85mg/m3,3#厂房造粒挤出废气经电捕集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12.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1.4mg/m3。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最大值为1.05mg/m3,无组织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348mg/m3,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门口最大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1.20mg/m3,两日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检测结果,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474t/a,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983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英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4万吨塑料管道产业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并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注塑车间集气罩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废收集处置,及时清运处理。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和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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