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15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东至桃园新村,南至四化路,西至城关幼儿园桃花源分园,北至香榭水岸。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3°03′27″,东经115°14′22″,占地面积约9.6605亩(6440.35m2)。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现为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建设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1年11月,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建设。
2023年2月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现状调查工作。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项目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用途为耕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现状为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正在建设;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历史及现状均无工矿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3、调查结论
该地块历史情况较简单,主要作为耕地使用。地块内,无工矿企业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
该地块区域内土壤中各污染物检测结果良好,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周围土壤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18326803212
土地使用权人:临泉县公安局 联系人:姚主任 1396658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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