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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3/8/15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东至桃园新村,南至四化路,西至城关幼儿园桃花源分园,北至香榭水岸。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3°03′27″,东经115°14′22″,占地面积约9.6605亩(6440.35m2)。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现为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建设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111月,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建设

20232月阜阳市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现状调查工作。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了《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项目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用途为耕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现状为临泉县公安局于寨派出所项目正在建设;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历史及现状均无工矿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3、调查结论
   该地块历史情况较简单,主要作为耕地使用。地块内,无工矿企业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

该地块区域内土壤中各污染物检测结果良好,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 36600等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周围土壤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安徽科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18326803212

土地使用权人:临泉县公安局   联系人:姚主任  13966581678